用這個標題的原因是,我終於把復活這本書看完了.

  復活是托爾斯泰的書,也是這學期生涯探索的指定閱讀,趁著這個星期好不容易把他看完.  裡面大抵講的是一個俄國貴族,朵夫,他玩弄一個女性,卡邱莎,造成她後來自甘墮落,變成一個妓女,後來因緣際會卡邱莎因案被捕,朵夫正好是該案的陪審團,最後法官誤判卡邱莎有罪.  之後是一連串朵夫為卡邱莎平反的奔波,之中,他看見了許多監獄的景象,因而思想慢慢的脫離放蕩的貴族生活.

  裡面有些觀點還滿有趣的,比如說反土地私有化,朵夫想把他擁有的土地分給農民,但有些土地好有些土地壞,怎樣分才公平呢,他提到一種分法是,農民照付地租,好的地多付些,然後地租不是交給貴族,而是當作公基金.  這種類似社會主義又不完全是的說法倒是挺有趣的,而且也的確不失一種辦法.  文中一直批判的是,他認為法律根本就是一群有罪的人在懲罰另外一群有罪的人,而且他比較希望恢復死刑還有體罰而不贊成牢獄制度,因為原本希望由牢獄來矯治犯人的行為的功能並沒有發揮,反而是有些無辜的人,受到牢獄裡墮落的文化影響最後出獄後反而成為這種文化的散播者.  最後幾頁跑出來一堆基督教的思想來回答文中某些一直困擾的問題.  其中一個思想是人人有罪,他的舉例是有一個人欠一個貴族1000元還不出來,那個人就哀求這個貴族進而受到憐憫,免去這筆債務,但他不久之後像他的朋友討10元的債務,朋友給不出,他就報警,貴族知道之後很生氣的說:你為什麼不能像我憐憫你一樣憐憫你的朋友?  要是人人都知道自己在上帝前都有罪的話,就不會妄尊自大的想管理誰,想定誰的罪.    這種說法雖然有道理,不過變成人喪失了自己的自主性,都要靠一股另一種型式監督的力量而自己訂出來的法律完全沒有用處,感覺是有點悲哀.

  總之托爾斯泰真得是個很博學多聞而且有想法的人,不像有些文人寫的東西過於哲學,他的作品充滿了許多的社會現象的解決辦法以及對人們心裡很細膩的刻劃,我覺得我在社會學方面也多少有些新的想法了.

                                                                                            200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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